

| 單價: | 5000.00元/件 |
| 發貨期限: |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|
| 所在地: | 直轄市 北京 |
| 有效期至: | 長期有效 |
| 發布時間: | 2025-11-18 11:25 |
| 最后更新: | 2025-11-18 11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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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目的
為完善北京市交通運輸行業單用途預付卡管理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規范市場秩序,防范社會風險,根據《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》《北京市交通運輸行業單用途預付卡備案管理辦法 》等法律法規,按照國家及本市規范預付式消費行為監管的相關文件要求,對北京市交通運輸行業發行單用途預付卡實施備案管理。
二、 備案對象
本次備案適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、機動車維修、駕駛員培訓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服務的經營活動,并發行單用途預付卡的各類經營者(以下簡稱“經營者”)。
三、 備案要求
在北京發行預付卡累計預收資金金額超過人民幣10萬元或者尚未完全兌付卡數量超過100張的經營者,應向所在轄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區zhengfuzhiding的行業主管部門備案。其中,分公司發卡規模計入總公司。預付卡發行未達到上述金額規模、發卡數量的經營者可自主選擇備案。
四、 備案內容
要求經營者提交備案時應準確、完整地提交以下信息及資料,不得遲報、瞞報、漏報:
備案內容包括經營者名稱,統一社會信用代碼,經營場所地址,經營場所自有或者租賃、租期,聯系人,聯系方式,所屬行業領域,行業主管部門,預收資金累計金額和發卡數量。預收資金進行存管的經營者,應提交預收資金存管專用賬戶信息(賬號、開戶行等)。
五、 備案流程
經營者發行預付卡達到備案標準5個工作日內,登陸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服務系統提交備案信息,預付卡服務系統依法公布備案的經營者相關信息。
六、 備案時間
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業務的交通運輸行業經營者,應當在達到備案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始備案。初始備案后,每季度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經營者在服務系統更新預收資金累計金額及發卡數量。經營者的名稱、經營場所、聯系人或聯系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的,應當于發生變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在服務系統進行信息變更。